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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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集体合同备案材料的清单
2023.03.28
为规范集体合同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集体合同备案,应报送以下材料:一、企事业单位1.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用人单位)2.开发区总工会集体协商代表备案表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召开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总结分析会
2023.02.20
2月17日下午,经开区总工会权益保障服务处召开2022年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总结分析会,重点对一年来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会上,由集体协商指导小组老师对开展集体协商质效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集体协商的工作指引
2020.04.30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职工权益保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企业与职工深入沟通协商,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现就做好疫情防
集体合同的审查与生效
2019.04.04
集体合同审查工作程序 审批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审查内容: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劳动合同法》对于集体合同的新规定
2019.04.04
所谓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开发区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推动劳资关系互利共赢
2019.02.19
2月19日,一场精彩生动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培训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公寓工会服务站召开。会议邀请中国劳动学院郑桥教授为开发区中小型企业答疑解惑,培训中不乏集体协商相关政策文件、国内外经典案例,全面呈现集体协商在劳动关系体系中的位置、功能以及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定位。
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
2017.04.1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扎实推进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实现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集体协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区总工会、人劳局、工商局、安监局、企业协会五方共同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至10月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活动
集体合同的签订
2008.06.23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动者的代表,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实际的主体是劳动者,其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集体合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订立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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