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总工会
《关于征集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通知》
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征集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通知》的部署安排,巩固扩大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详见附件1),请各基层工会予以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认定原则
按照专业(工种)特色认定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专业(工种)应服务于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和北京“四个服务” 水平提高,符合首都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以及首都职工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及增强示范点建设专业化需要,侧重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服务民生和产业急需的专业(工种)。优先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新增认定示范点。经评审认定为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市总工会按照规定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示范点设立单位应具有行业相关资质或同等实力、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教学条件,能对社会提供培训服务,有特色专业领域教育培训项目实施经验或具有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课程 体系或课程体系开发能力;
2.有 2 名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工作,教学管理人员热爱职工教育培训事业,熟悉所在行业企业职业特点和职工需求, 能够及时做好示范点日常教学管理和示范点建设等相关工作;
3.有专业的教学团队,不少于 5 名专兼职授课教师,须有 1 名教学带头人,鼓励示范点结合教育培训项目推进跨机构组建产学研用的一体化教学团队,注重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先吸收劳模、工匠、技术能手、首席技师、创新工作室 领军人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加入教学团队;
4.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特色项目培训。培训项目须聚焦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的对接,以岗位任务为载体,符合技能培训规律, 培训对象明确,培训计划明晰,培训内容专业系统,培训形式新颖。示范点可按照不少于 16 学时、24 学时和 48 学时设计班次, 面向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新业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的示范点可按照不少于 8 学时设计班次,每学时不少于 45 分钟,
培训总时长不低于 48 学时。每个班次参培学员数量不少于 30人,其中技术技能类培训项目的实操培训在培训总时长占比不少于 1/4;
5.愿意在首都职工教育培训平台上共享课程、师资、特色项目(班)等资源;自愿接受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对特色培训项目相关工作的管理。
二、申报形式
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坚持综合考量、优中选强原则进行推荐申报。
(一)工会推荐。各基层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已被认定的示范点(附件 1)不再推荐。
(二)单位自荐。面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培训服务的企业、院校、培训组织和行业协会,可另行推荐或自荐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申报书》(附件 2),于 8 月 23 日前报送至邮箱:jiaoyupeixunbu @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兆霞、郝志平、闫世杰
联系电话:67881618、67871619
附件:1.关于征集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通知
2.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申报书
3.2020 年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认定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