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要求,总工会联合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管理期满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活力之星”职工创新工作室(第二、三届)、2023年认定的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复审复核工作。复审复核工作按照现场陈述、专家评审的程序组织实施,管理期满的13 家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9家运转良好,审核合格,其中北京协和建昊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关键技术职工创新工作室等3家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多、创新能力强、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授予第四届“创新活力之星”称号;4 家由于业务转型、领军人离职等原因未参加复审复核,决定撤销。“创新活力之星”职工创新工作室(第二、三届)、2023年认定的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均运转良好,审核合格。
望各基层工会加强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健全制度规定,推动职工创新工作室健康有序发展。各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自身建设和管理,发挥技能人才优势,深入开展技能培训、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活动,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技术难题,壮大职工技能人才队伍,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1.第四届“创新活力之星”名单
2.管理期满职工创新工作室复审合格名单
3.2023年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复审合格名单
4.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复审撤销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4年9月19日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