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指导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经开区产业发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面向全区建会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经开区注册、纳税且建立工会的单位,有独立的基层工会账户,具备一定的竞赛组织能力,能自主申报并按活动计划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2.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职工参与人数有保障,并能为竞赛活动提供相应支持;

3.申报单位练兵工种应与企业主营业务岗位一致,与职工技能需求一致,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开展练兵活动可以面向区内其他基层工会业相似务岗位的职工开展;

4.申报单位能够保证活动支持资金专款专用,能安排专人全程跟进负责,并接受总工会指导和监督,确保活动有效果。

二、申报要求

1.活动内容。申报单位根据企业生产实际,自主申报岗位练兵申报表及活动方案,要以技能竞赛为重点,技能培训为支持,人才培养为目的科学设置活动内容;

2.活动形式。原则上岗位练兵活动须以线下形式组织实施,组织区内具有相似业务岗位的职工参与,覆盖基层工会数不少于3家

 3.补贴标准。为确保活动质量及效果,7万元/场进行补贴。补贴可用于:场地租赁费、培训讲师及评审指导费、活动材料及影像制作费、实物奖励费、活动其他相关费用,以上单项费用均不得超过补贴额度的三分之一;

4.申报单位可对活动中成绩优异的职工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参与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选手,由经开区总工会授予“岗位技能标兵”荣誉称号;对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由经开区总工会授予“岗位技能标兵班组”荣誉称号

5.全年预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3场,每场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资金(支持资金金额参照“二、申报要求3”),审核通过的单位需按照《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规定》足额使用专项活动资金且同一场次的岗位练兵活动不能同时享受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市职工技协、素质办等单位的资金补助。

三、申报时间

活动申报日期为202475日至82日;

活动开展日期为2024721日至10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岗位练兵活动申请表》,向区总工会申报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

2.区总工会根据企业提报时间、活动方案内容,历年活动绩效及支持工会活动等情况,综合考量后审批;

3.预审通过后,区总工会通知申报单位组织开展 需在活动开始前15天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项目负责人报备;

4.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5.区总工会根据结报材料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终审

6.拨付活动经费至主办企业工会账户中。

五、申报材料

将填写好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及加盖工会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邮箱,经审核批准后按要求开展活动。

六、结报材料

各单位根据申报内容开展练兵活动,实际开展活动内容需与申报内容一致。如有调整需提前向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项目负责人报备。练兵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请补充提交活动结报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话:67870819

  jiaoyupeixunbu@163.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宏达北路16号中航技工业园2号楼3层东侧)



附  件: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活动结报清单


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岗位大练兵活动结报清单 .docx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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