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期满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复审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2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规范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组织、运行和保障,持续发挥职工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集智攻关、技能传承、精神培育等功能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区总工会对管理期满的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进行复审复核工作以下简称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联合认定满五年的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二、复审方式

复审采取书面审核、现场陈述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组织专家成立复审小组,负责职工创新工作室复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书面审核

职工创新工作室提交管理期内开展工作的总结报告、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作为复审复核书面材料的重要依据,审核小组依据评审标准对报告进行审核。

(二)现场陈述

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向复审组专家进行现场陈述。陈述内容需涉及职工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内部管理、业务活动、创新成果、经济及社会效益等五个方面,汇报方式以PPT为主。

(三)实地走访

由复审组专家深入职工创新工作室进行现场审核。实地走访的对象为经书面审核和现场陈述环节后评审组认定需实地走访的职工创新工作室,主要复核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运行情况、管理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

三、奖励标准

(一)复审达标者,继续保留“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称号。

(二)授予创新成果多、创新能力强、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活力之星”称号,一次性给予20万元助推资金鼓励扶持工作室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四、处置规定

(一)经过书面和现场审核不达标的职工创新工作室或无故不参加复审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取消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称号。

(二)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因工作岗位调动、离(退)休、离职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领军人,但职工创新工作室可继续正常开展工作的,提交领军人变更申请表,参与期满复审工作。

(三)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因工作岗位调动、离退休、离职等原因职工创新工作室不能继续正常开展工作的企业工会向区总工会书面申请撤销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称号,不再参加复审。

验收工作安排

(一)现场陈述

1.时间: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经开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

中航技工业园16号院2号楼3

3.流程:

职工创新工作室汇报团队须提前半小时到场签到,调试PPT。

职工工作室汇报团队播放PPT汇报,10分钟/工作室。

③专家提问(每组3-5名专家),5分钟/工作室。

(二)实地走访

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填写《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佐证材料),并提供相关数据、业绩的佐证材料。

2.需提供工作室领军人职称、学历、获得荣誉及五年社保证明;需提供工作室骨干成员基本信息表。

3.以上信息作为附件与开展工作的总结报告装订成册。

4.各职工创新工作室须在2024531日前将电子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jiaoyupeixunbu@163.com),邮件名标记为【管理期满创新工作室复审】单位名称+领军人姓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经开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刘老师   

  话:67870819

  箱:jiaoyupeixunbu@163.com
      址:经开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宏达北路16号中航技工业园2号楼3层)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汇总表(附加佐证材料)

2.管理期满职工创新工作室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42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年度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管理期满职工创新工作室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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