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北京XXX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请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北京XXX有限公司工会于X年X月成立筹备组,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我筹备组研究,拟于X年X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现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选举产生北京XXX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大会规模和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现有工会会员X名,设会员代表X名。(百人以下不设会员代表,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
三、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工会主席候选人、经审主任、女职工主任候选人的产生
1.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X名,其中:设主席1人。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5%。主席在当选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2.新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X名,其中:设主任1人。委员实行等额选举。主任在当选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3.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拟设委员X名,其中:设主任1人。委员实行等额选举。主任在当选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4.工会主席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须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并经同级党政同意;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产生。
四、本届工会委员会拟任期为三年或五年。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北京XXX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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