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工作安排,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将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表彰一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荣誉称号。现就我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全国荣誉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基础
(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北京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籍员工;
(3)全国工人先锋号:本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
2.北京市荣誉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应具有区级及以上荣誉基础
(1)首都劳动奖状:在北京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非跨地区的区、局、集团(公司)、高校所属的二级及以下的先进法人单位;
(2)首都劳动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与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中国籍先进职工,包括农民工与个体劳动者;
(3)北京市工人先锋号: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中的科室、车间、工段、班组等非法人先进集体。
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名额
上述名额不作具体分配,各基层工会可根据结构要求、推荐条件和工作要求进行排序申报,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区总工会将对各基层工会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筛选。
区总工会在向全总、市总进行推荐时,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劳动奖章推荐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注重推荐重症救治中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注重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不超过1人,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人,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二、推荐条件
(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壮大实体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补齐安全发展领域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子、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技术(如生命科学)、医药健康(如新型抗体、细胞和基因治疗)、新能源(如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卫星互联网、氢能、智能装备、集成电路、绿色环保(如低碳技术)、节能环保、科技服务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物联网、数字经济;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基础研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进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正风肃纪,打赢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推荐对象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注重在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及其带头人中选拔推荐,真正把各行各业中业绩突出且具有广泛群众认可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评选出来。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的推荐评选必须由所在单位民主差额推荐,由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推荐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必须属实,群众公认。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层层审核、逐级上报,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标准严格统一。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
(三)推荐候选单位严格履行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本次推荐工作不分配名额,各基层工会均可申报。申报后由开发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相关要求上报全总、市总进行评选。
四、推荐工作进度安排
2月20日下午6时前,请各基层工会将拟推荐对象进行汇总排序,将推荐评选工作所需填写的推荐审批表(附件1-附件6)电子版,以及集体或个人500字、3000字两个版本的先进事迹电子版报送区总工会基层组织部邮箱,申报前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方同意。
联系电话:67881635,67880173
电子邮箱:kfqzghzzb@163.com
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
3.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4.首都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
5.首都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
6.北京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