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律援助指南
时间:2023.03.28

工会法律服务工作是工会组织进一步发挥工会职能,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由区总工会权益部负责开展,办公地点设在宏达北路16号中航国际北京工业园2号楼3层。

主要面向区内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一、劳动法律咨询;二、劳动争议调解;三、工会法律援助;四、普法宣传;五、劳动法律监督等劳动法律服务项目。

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将始终秉承“服务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为职工和基层工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工会法律援助是指工会组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开发区总工会法律援助面向区内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承接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下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一、援助范围:

1、劳动争议案件;

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

3、工会工作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4、工会组织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

5、工会法律中心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案件。

二、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范围:

1、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职工;

2、属于北京市总工会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的困难职工;

3、因履行工作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工会工作者;

4、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农民工;

5、因特殊情况,经工会法律中心审核,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人员;

工会工作者、农民工申请本条法律援助事项的,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限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工会法律中心申请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等法律服务。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准备的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应核实一致,留存复印件;

2、属于农民工的,提交证明其为农村户口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户主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和变更页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应核实一致,留存复印件;

3、属于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应由申请人户籍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包括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经济困难证明留存原件,并注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属于工会主席、副主席等工会工作者的,由所属工会或上级工会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留存原件,证书等复印件与原件核实一致,留存复印件;

5、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复印件;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案件的开庭通知书复印件。


四、法律援助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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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权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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