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规范职工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组织、运行和保障,发挥工作室示范引领、集智攻关、技能传承、精神培育等功能作用,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版)》(京开工字〔2024〕48号)要求,经开区总工会、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经开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复审复核工作(以下简称复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1.管理期满的区级工作室
2.2024年认定的区级工作室
3.第三届“创新活力之星”工作室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
(中航技工业园16号院2号楼3层 )
三、复审方式
复审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分为现场陈述和实地走访,由经开区总工会、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组织评审专家实施。
(一)现场陈述
1.各工作室领军人(骨干成员)进行现场陈述汇报(PPT形式),回答专家提问,汇报时间10分钟。各工作室须在5 月 30日(星期五)前将现场陈述的PPT发送至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邮箱。
2.管理期满工作室需提供《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报告》3 份。《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报告》是各工作室总结近三年(2022 年 1 月以来)工作室开展创新工作情况形成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须加盖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印章。工作报告中提供的数据和业绩必须有证明文件加以佐证,同时将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与《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报告》装订成册。各工作室须在5 月 30(星期五)前将工作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邮箱。
(二)实地走访
根据现场陈述情况,由评审专家确定实地走访工作室名单。
四、复审内容
1.工作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室的人员结构、是否有单独的场地、是否有健全的工作制度等。
2.工作室的创新性。该工作室的创新性体现在哪方面,解决了哪些技术上的难题;填补了哪些空白领域等;通过该创新工作室完成了哪些项目;是否取得了专利或创新成果,如果专利或创新成果较多可以通过列表的形式用数据来体现。
3.人才培养情况。以工作室为平台,职工队伍的培训及成长情况。培训情况请说明培训场次、培训主题、培训内容等,如培训场次较多请列表体现;职工队伍成长情况应重点说明通过参与该项目,技术人才在职称等级、学历、技术等级、管理职务、项目参与程度、企业年度优秀、技能竞赛获奖等方面获得的提升与相应奖励,可列表说明。
4.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工作室资金的投入,产生的效益,可以从多角度进行说明。
五、相关规定
(一)管理期满工作室
1.复审达标者,继续保留“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2.评选创新成果多、创新能力强、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活力之星”职工创新工作室,并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给予助推资金。
3.对已不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或复审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工作室予以摘牌。
(二)2024年认定的区级工作室
2024年认定的区级工作室复审通过后,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给予助推资金。
(三)第三届“创新活力之星”工作室
第三届“创新活力之星”工作室复审通过后,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助推资金。
2025年度需参加复审的工作室,如工作室领军人因工作岗位调动、离(退)休、离职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领军人,但所在单位仍有意愿保留且可继续开展工作的工作室,须同时上报领军人变更情况登记申请(附件 3)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刘老师
电 话:67870819
邮 箱:jiaoyupeixunbu@163.com
地 址:经开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宏达北路16号中航科技工业园2号楼3层)
附件:1.职工创新工作室复审名单
2.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报告
3.领军人变更情况登记申请
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版)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