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巾帼标兵(岗)” 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5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中国妇女十三大及北京市妇女十五大目标任务,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巾帼力量,经开区总工会、妇工委即日起启动2025年“巾帼标兵(岗)”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2时止

二、推荐项目及名额

1.经开区“巾帼标兵”10名;    

2.经开区“巾帼标兵岗”5个(以班组或车间为单位);

3.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及一个名额。

三、推荐原则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巾帼标兵(岗)”推荐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凡是政治领域过硬、道德品质高尚、工作业绩突出、在各行业、各单位带动能力强、影响范围广、敢于担当、奋勇争先、无私奉献的女职工和女职工占职工总数60%以上的班组均可推荐、申报。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深入挖掘、发挥民主,做好候选对象推荐工作,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本单位经开区“巾帼标兵(岗)”候选对象,积极为候选对象参与后续评审、宣传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推荐单位应于4月30日前按材料报送说明(附件4)填报推荐表、事迹材料、获奖证明等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应材料者,视为放弃推荐。

五、推荐分类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巾帼标兵(岗)”推荐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开区“巾帼标兵(岗)”推荐坚持全面统筹、面向基层、广泛参与的原则,努力覆盖区内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注重向生产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女性职工和集体(班组)倾斜,基层一线的女职工、女科技工作者等推荐比例应占50%以上。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分类范围,结合推荐职工实际情况选择分类。

(一)“巾帼标兵”分类:

1.一线职工:直接从事生产制造、装配、维修、装卸、搬运或销售,为单位直接产生效益的人员。

2.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己的专利或知识产权,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管理人员:在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其工作绩效直接关系企业发展的人员。

(二)“巾帼标兵岗”分类:

1.一线生产岗位:在生产现场从事制造、装配、维修、装卸、搬运、销售等工作的班组。

2.技术研发岗位:执行企业项目研发计划,实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分析测试等方案,拥有专利或知识产权,在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方面成绩突出的班组。

3.服务保障岗位:运用服务的手段和途径,为其他各职能部门能够正常运转和顺利实现目标,提供物质补给和保障服务的班组。

五、推荐条件

(一)巾帼标兵

经开区“巾帼标兵”推荐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经开区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个人。

1.在经开区工作3年以上的女性公民。

2.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职业修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4.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具有创新创优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创造一流业绩,展现巾帼风采,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5.经开区“巾帼标兵”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二)巾帼标兵岗 

经开区“巾帼标兵岗”推荐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中以女性为主体的优秀班组、车间、站所、生产线等集体(团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人数占该单位或组织总人数的60%及以上。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集体成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亦庄新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系统中业绩突出,受到同行业和公众认可,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经开区“巾帼标兵岗”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六、评审程序

1.资格初审。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巾帼标兵(岗)”推荐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总工会对其中的硬性条件开展资格审查。

2.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巾帼标兵(岗)”推荐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被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被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被推荐班组和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意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征求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此项审查工作在资格初审合格后,总工会将逐一对接申报单位,统筹安排。

3.社会投票。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候选人和推荐班组,总工会将公示其事迹概要并开放社会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评审得分。

4.现场评审。由总工会聘请相关专家团队,结合个人递交材料,现场听取汇报后,进行汇总评议审定。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所报材料提前制作5分钟PPT,以备现场播放。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网络公示。对2025年经开区“巾帼标兵(岗)”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七、宣传激励

1.荣获经开区“巾帼标兵(岗)”的个人和班组均将纳入总工会建立的优秀团队(人才)库,并作为总工会推选北京市级、全国级的先进集体(个人)的候选对象。

2.向荣获经开区“巾帼标兵(岗)”的个人和班组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7870525

工作邮箱:quzongnvgongbu@126.com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707。

附件: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巾帼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doc

附件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巾帼标兵岗”候选班组推荐表.doc

附件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巾帼标兵(岗)”候选人班组事迹材料.doc

附件4:材料报送说明.doc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5年3月24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