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5年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3.24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支持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不断激发产业工人投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继续面向全区建会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经开区注册、纳税且建立工会的单位,有独立的基层工会账户,具备一定的竞赛组织能力,能自主申报并按活动计划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2.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职工参与人数有保障,并能为竞赛活动提供相应支持;

3.申报单位练兵工种应与企业主营业务岗位一致,与职工技能需求一致,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开展练兵活动;可以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班组之间开展,也可以面向企业内业务岗位相似的职工开展;

4.申报单位能够保证活动支持资金专款专用,能安排专人全程跟进负责,并接受总工会指导和监督,确保活动有效果;

5.申报单位应将岗位练兵活动作为技能人才选拔的初赛场,在调动一线职工提升技能,技术骨干发挥作用的同时,应建立技能人才档案,积极推荐优秀职工参加区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及各级工匠选树活动,把练兵成果应用于人才培养和企业发展建设上。

二、申报要求

1.活动内容。申报单位根据企业生产实际,自主申报岗位练兵申报表及活动方案,要以技能竞赛为重点,技能培训为支持,人才培养为目的科学设置活动内容;

2.活动形式。原则上岗位练兵活动须以线下形式组织实施,遇特殊情况可向区总工会提出调整活动形式的申请,待获批后实施开展;

3.补贴标准。为确保活动质量及效果,按照不高于5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对每场参与人数在10至19人的,补贴标准为0.5万元/场;对每场参与人数在20至39人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场;对每场参与人数在40人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万元/场。补贴可用于:场地租赁费、活动材料及影像制作费、实物奖励费、活动其他相关费用,以上单项费用均不得超过补贴额度的三分之一;

4.申报单位可对活动中成绩优异的职工给予适当表扬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参与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在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选手,即成为本场活动的“岗位技能标兵”;在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即成为本场活动的“岗位技能标兵班组”;

5.全年预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100场,每场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资金,(支持资金金额参照“二、申报要求3”)审核通过的单位需按照《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规定》足额使用专项活动资金;

6.百人以上企业可按照规模、工种类别申报多场次(同一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场),且同一场次的岗位练兵活动不能同时享受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市职工技协、素质办等单位的资金补助;

7.申报单位需在活动中积极探索,及时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进行总结提炼,报送至区总工会。

三、申报时间

活动申报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4月30日;

活动开展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11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岗位练兵活动申请表》,向区总工会申报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

2.区总工会根据企业提报时间、活动方案内容,历年活动绩效及支持工会活动等情况,综合考量后审批;

3.预审通过后,区总工会通知申报单位组织开展; 需在活动开始前15天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项目负责人报备;

4.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5.区总工会根据结报材料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终审;

6.拨付活动经费至企业工会账户中。区总工会按结报材料审批先后,以专项资金补助的形式发放至基层工会账户。

五、申报材料

将填写好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及加盖工会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邮箱,经审核批准后按要求开展练兵活动。

六、结报材料

各单位根据申报内容开展练兵活动,实际开展活动内容需与申报内容一致。如有调整需提前向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项目负责人报备。练兵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请补充提交活动结报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67870819

邮  箱: jiaoyupeixunbu@163.com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宏达北路16号中航技工业园2号楼3层东侧) 

附  件:2025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活动结报清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2025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活动结报清单.doc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