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全国和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北京市模范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09

各基层工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工发〔2025〕1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2025年全国、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经开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0年以来,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1.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原则上不推荐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未因这一贡献获得其他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可以参加推荐评选。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过程中去世人选的可以追授。现役军人、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推荐评选。

2.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的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的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一般应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现役军人和外国人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评选过程中去世的人选可以追授。

3.授予称号对象

全国、北京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全国、北京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北京市模范集体授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及其所属部门。

二、推荐条件

1.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同心、跟党奋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爱岗敬业、创新创造,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养造就国家战略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建设社会化主义文化强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促进祖国统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勇于拼搏、甘于奉献,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荣誉基础的优先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积极服务首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任务和重要活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紧紧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平安北京,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兴盛首都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精心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深化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服务管理质量,推动超大型城市精细化治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高质量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紧扣“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增进民生福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共同富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北京市模范集体推荐条件参照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条件执行。

三、推荐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坚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

(二)推荐候选对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充分展现首都劳动者的时代风貌。注重推荐符合首都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质生产力、战略性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先进集体,具有工匠精神的首都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要注重推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妇女、少数民族

(三)推荐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必须属实,群众公认。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层层审核、逐级上报,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标准严格统一。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

(四)推荐候选对象应严格履行推选条件和程序,从严审核。近五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严重职业危害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欠缴工会经费,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本次推荐工作不分配名额,各基层工会如符合条件均可申报。申报后由经开区进行综合推荐审定。

四、材料提交

请各基层工会于2025年1月13日12:00前将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审批表、相关荣誉证书电子版发送至对应日常管理服务的服务站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推荐人选。

中航技工业园工会服务站,政策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863585,邮箱:zhonghangjigonghui@126.com;

青年公寓工会服务站,政策咨询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7520739,邮箱yrlhyy@163.com;

生物医药园工会服务站,政策咨询联系人:师老师,联系电话67877933,邮箱gh_swfwz@163.com;

永康公寓工会服务站,政策咨询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87855988,邮箱ykgonghui@163.com;

通明湖工会服务站,政策咨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7866595,邮箱tmhghfwz@163.com;

台马工会服务站,政策咨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7876265,邮箱jkqtmfwz@163.com。


附件:1.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2.2025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25年北京市模范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4.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5.2025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

          6.2025年北京市模范集体推荐审批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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