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工阵地建设复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3

各工会服务站、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总工会职工阵地运行管理,强化动态监督,促进长期运行,切实做实叫响职工阵地品牌。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职工阵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职工阵地建设开展复审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18年以前(含2018年),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经开区总工会,由基层工会申请建立的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职工书屋、妈咪小屋等服务职工场所。

二、复审程序

复审工作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职工阵地管理办法(试行)》(京开工字〔2023〕1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

(一)基层工会自查。对2018年以前(含2018年)建设的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职工书屋、妈咪小屋,对照《管理办法》关于申报命名、日常管理、复审奖励等有关规定,开展自查。着重检查设备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制度机制管理落实情况、服务职工开展活动情况、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会员评家情况等,并形成相关档案材料。

(二)区总工会复审。由基层组织建设处牵头,协调综合处、妇工委、各服务站组建复审小组,按照服务站服务区域划分,对片区内各服务阵地采取档案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标识(牌匾)。对不符合条件的,复审小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基层工会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拟撤销称号的处理意见,并收回标识(牌匾)。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企业党政工等各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由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可以暂缓复审验收,暂缓期为半年。

(三)上报撤销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复审小组提出拟撤销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报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工作部。

对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破产、终止或撤销的,及时收回标识(牌匾),并做好登记。

三、限期整改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

1.配套设备设施不健全,已无法正常使用的;

2.管理制度未建立,未悬挂统一标牌、标识的;

3.未落实日常责任人,未形成档案资料的;

4.未定期开展职工服务活动,长期作用未发挥的;

5.经费使用情况违反工会财务管理规定的;

6.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形。

四、复审补贴标准

在复审验收中,对设施设备建设好、运行管理效果好、服务职工活动好等职工阵地,给予一次性专项补贴。专项补贴数量按照当年复审验收基数的20%计算,补贴标准为:职工之家10000元/家;职工暖心驿站2000元/家;户外劳动者暖心驿站3000元/家;职工书屋5000元/家;妈咪小屋5000元/家。

五、具体安排

(一)进度安排。2024年3月31日前,基层工会进行自查,并形成档案材料。5月31日前,复审小组进行审查验收,并提出处理意见。6月30日前,形成复审验收工作总结,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开展撤销及补助流程。

(二)工作要求。职工阵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秉承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事求是、精益求精地做好职工阵地建设运行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障职工阵地的作用发挥。

(三)注重实效。复审验收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不搞面子工程,不做表面文章。及时关注职工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职工阵地建设、服务项目的策划方向,适应时代要求和职工群众需求。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职工阵地建设运行工作持续规范、完善、提高。

 

附件:1.职工之家复审验收单位名单

          2.职工暖心驿站复审验收单位名单

          3.职工书屋复审验收单位名单

          4.妈咪小屋复审验收单位名单

          5.“职工之家”复审验收单

          6.“职工暖心驿站”复审验收单

          7.“职工书屋”复审验收单

          8.“妈咪小屋”复审验收单

 

                 

附件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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