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关于推进“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2.01.09

各基层工会: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女职工幸福关爱行动,对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给予充分关心和大力帮扶,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娘家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继续推进“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建设项目。


2017年,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各基层工会组织内继续开展关爱孕期妈妈的行动,同时在区内特色园区内建立母婴关爱室,为更多女职工在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均能提供一个私密、干净、舒适、安全的休息场所,为职业女性安然度过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


一、工作目标

区内女职工人数达100人以上的企业中继续推进“爱心妈咪小屋”的建设的同时,在特色园区中建立母婴关爱室。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在全区内建设“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预计全年建成10个“爱心妈咪小屋”及母婴关爱室,为处于特殊时期的女职工提供服务。


二、设置标准和管理标准

为了加强“爱心妈咪小屋”和母婴关爱室的管理,区总工会专门制定了《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设置及管理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对其设置、管理使用和后续服务等做出详细说明,供各基层工会、园区物业参照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三、奖励办法

1、区总工会将适时开展星级“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的评选工作,并将把“爱心妈咪小屋”建设逐步作为今后评选北京市、开发区女职工工作示范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内容之一;


2、对于通过验收合格的“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区总工会将给予1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配置所需物资。得到资金支持的各基层工会、园区物业要记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做到专款专用;


3、对于积极开展“爱心妈咪小屋”工作的基层工会,由区总工会申请加挂市总工会“妈咪屋”牌匾。同时,可以享受市总相关配套物资的支持。 


四、具体事宜

根据工作的总体部署,请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将已建成的“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的相关资料报送区总女工部。


联 系 人: 蒋雪平


联系电话:67879571


电子邮箱: jiangpingping215@126.com


附:1、《“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设置及管理标准(试行)》


2、《“爱心妈咪小屋”登记和申请表》


3、《母婴关爱室登记和申请表》


4、《“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验收标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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