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开工〔2019〕165号
开发区各基层工会:
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的通知》(京工办发〔2019〕34号)的要求,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根据《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京工办发〔2016〕69号)的规定,对隶属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的基层工会在经费的收、管、用、审以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现将相关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工作目标
按照《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京工办发〔2016〕69号)的要求,各基层工会做好工会经费资产的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是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会计制度以及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强化法纪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建立起规范工会经费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对在检查过程中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知法犯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 组织机构
开发区总工会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成员部门:办公室(资产管理部)、基层组织建设部、财务部、经审办。
组 长:张凤民 区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李怀亭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徐 娜 区总工会基层组织部部长、市总经审委员
成 员:王明蓉 区总工会纪检委员
刘茜紫 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段永威 区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吴盛文 区总工会经审办副主任
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朝林大厦1804室财务部
联系人:吴盛文 67879571
郑 岭 67887193
杨 蕊 67881415
段永威 67881415
三、 工作方式和安排
(一) 工作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和抽查。
(二) 自查(2019年8月26日-2019年11月13日)。全区各基层工会要在11月13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率达到100%。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填报,立查立改,建立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如实填报,并形成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三) 抽查(2019年12月1日-2020年2月14日)。区总工会要对区内410家左右基层工会入户抽查,其中将自查阶段问题零申报的被检查单位及不参加审计的单位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抽查具体单位名称,另行通知。如区总工会被确定为市总工会的被检查单位,2020年2月15日-2020年5月31日期间,开发区下属的基层工会将接受市总工会的延伸检查。
(四) 整改和建章建制阶段(2020年2月15日-2020年6月30日)。各基层工会对自查、抽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各基层工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主动依法处理的,区总工会将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同时,要做好建章建制工作,针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其成因,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健全工会经费资产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四、 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是2017、2018年度工会经费资产管理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1、 工会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建全,包括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大额资金审批制度、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制度等。
2、 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否执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机制。
(二)工会经费收入管理情况
1、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
2、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是否有截留。
(三)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情况
1、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方面,是否存在违纪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全总关于经费使用的“八不准”。有无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会议、差旅、培训、国内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和外宾接待规定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转嫁或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
2、在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关于贯彻落实<全总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工办发〔2018〕7号)等规定中,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节日慰问品;有无违反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和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的问题;有无违反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购买奖励的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问题。
3、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购买服务或奖品是否按规定招投标和执行集中采购。
4、本级收到的专项补助等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5、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贪污、挪用、白条抵现、虚报冒领、公款违规转私人账户、涂改伪造银行对账单,以及转移、隐匿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小金库”。
6、发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涂改伪造发票或机打发票改手写、使用假发票等问题。
(四) 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是否严格遵守《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执行本级工会年度预算,有无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现象;追加、调整预算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重大开支项目是否经过本级工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五)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
1、财务人员配备是否齐全。会计岗位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分明。
2、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有无违规问题。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3、现金管理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存款管理是否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有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将基层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等问题。
(六)工会经审工作情况
1、经审会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情况。
2、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七)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 固定资产盘点每年至少一次,是否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表。
2、本级工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工会要成立财务、经审等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主席对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严肃财经纪律
对于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凡是依法立行立改,工作态度认真,可从轻处理;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重视举报工作
区总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区总工会会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惩不贷。
举报电话:67881208
(四)强化工作督导
为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上级工会会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整改效果。各基层工会要组织力量开展自查,“抓早抓小”,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查处问题整改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 上报方式:
1、 2019年10月31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在工会预算决算上报平台中上报,没有预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请与财务部联系,平台网址:http://wjw.msisoft.cn:8068/。
2、 2019年11月13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及自查报告盖工会公章上报到朝林大厦1805室经审办。
附件:1、《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京工办发〔2016〕69号)
2、工会财务基本情况表
3、工会经费自查情况表
4、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19年8月26日
京开工〔2019〕165号-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工会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的通知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