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销
*办理注销手续时需提供:
1.上级工会关于本工会注销的证明一份;
2.原(旧)证书三个(包括《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领取:《注销证明》一份。
办理机构: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休息)
办公地址: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刘家窑桥南 乘坐300路刘家窑站下车即可到达)
电话:67697209 67669099----8114
联系人:李国伟 高微。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http://www.flf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