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重视和关怀,落实好劳动模范各项待遇,我部定于近期组织2010年全国、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0年6月21 25日或7月12 16日,地点为北京市工人疗养院体检中心。请各单位务必与体检中心提前预约,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具体体检时间。
二、体检标准与项目
体检标准为500元/人,费用全部由市总工会承担。体检项目由市总工会与体检中心协商确定,具体体检项目详见附件。如劳模所在单位或本人额外要求增加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三、体检人员范围
体检人员范围为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与201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劳模本人可根据身体状况和工作安排等自行确定是否参加体检。
四、体检组织要求
1.组织劳模体检是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要把这项工作与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为便于管理,各单位组织劳模体检时尽量集中安排时间,并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带队负责体检事宜。劳模参加体检务必携带身份证件,以便于体检机构核对个人信息,并建立劳模健康电子档案。
3.北京市工人疗养院体检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马艳春 58823201 88962506
李 娜 58823202 88964242(传真)
附件:劳模体检项目和要求.doc
北京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