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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工发[2008]39号
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各产业部门、产业工会(工委)、直属基层工会:
北京奥运会已经圆满闭幕,职工文明啦啦队在奥运赛场上所表现出的文明、热情、懂行,有效地引导和营造了热烈、友好的赛场氛围,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国内外的一致好评。北京残奥会即将开幕,为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按照中央有关残奥会筹办工作方针和北京奥组委的相关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北京残奥会文明观众、啦啦队组织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残奥会文明观众、啦啦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残奥会,对体现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卓越成果和社会文明进步,展示人权形象,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的交流和友谊,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北京残奥会文明观众、啦啦队工作与奥运会相关工作同样重要,是出色举办残奥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各级行政的支持,切实做好残奥会文明观众、啦啦队的组织工作,教育广大职工深刻认识残奥会文明观众、啦啦队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残奥会的工作中来,弘扬工人阶级不怕困难,勇于奉献的精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要充分认识残奥会文明观众、啦啦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动员职工进入残奥赛场文明观赛,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引导行动,教育职工理解和关爱残疾人,增强职工关心残疾人的意识和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抓住参与残奥会的机遇,进一步弘扬“超越、融合、共享”的理念,形成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各项组织工作
各单位都要广泛开展残奥会文明观众、啦啦队工作,要按照组委会下达的文明观众、啦啦队工作任务,迅速开展啦啦队的专业培训、后备队伍的组建和文明观众的组织工作。已组建职工文明啦啦队的单位,要做好奥运会职工文明啦啦队向残奥会啦啦队过渡,并根据所承担的任务进一步扩大队伍规模,同时组织好后备队伍和文明观众;未组建职工文明啦啦队的企事业单位,各工委要负责牵头,切实组织好文明观众及后备队伍,迅速成立工作机构,确定文明观众组织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制定文明观众组织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基层单位工会于8月30日前将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报送市总机关各产业部门、产业工会(工委),请各产业部门、工会(工委)将所报材料送啦啦队组委会。
要按照啦啦队员资格审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查工作。新组建啦啦队的单位,其负责人要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9月5日前向组委会报送啦啦队员资格审查表进行备案。后备队员和文明观众要按照《“平安奥运行动”重点人排查防控行动方案》(市平领办字[2008]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职工文明啦啦队核心观众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名单由各区县局总公司保存备查。同时,要做好文明观众、啦啦队的政策、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准确把握残奥会项目特点,强化培训、重在实效
北京职工文明啦啦队组委会将依据残奥会各项目特点,制定专项助威方案,有针对性地对各场馆联络员和赛场指挥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结合残奥会赛场的要求,在充分利用现有道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制作相应的助威道具,配发给文明观众和啦啦队员。各单位要按照啦啦队组委会的要求,对啦啦队队员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培训,增强队员的扶残助残意识,掌握残奥会项目规则和助威方式。具体任务落实后,各单位要组织队员认真观看《走进残奥赛场》培训教学片,对所负责赛场项目特点进行专项学习,并配合场馆联络员、赛场指挥员在赛前再次对啦啦队员进行现场培训。各单位培训计划要提前一天报告啦啦队组委会,以备抽查,并书面报告培训活动组织情况。9月5日前完成残奥会啦啦队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你我同心、奉献残奥”为主题,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教育实践活动,弘扬“超越、融合、共享”的残奥会理念,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关爱残疾人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
各区县和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工会服务站的作用,广泛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走进残奥会、服务残疾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进行残奥会知识、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等内容的宣传。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残疾人教育活动,使教育活动通过职工进入家庭、进入社会。提倡文明观众、啦啦队员以家庭为单位走进残奥会赛场观赛,通过关注残疾人、尊重残疾人,推动社会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残疾职工帮扶实际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设置专门信息员,及时挖掘、搜集典型事迹、人物和特色工作,对生活中扶残助残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和文明观众、啦啦队员中的先进人物,加强宣传报道,发挥榜样作用,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联系人:李东明 13901224456、6559 2689,李刚 13522396778、6559 2898
北京市总工会
2008年8月26日 |